山東省機場管理集團煙臺國際機場有限公司現對煙臺機場冬季除雪機械租賃項目進行競爭磋商采購,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參加。
一、供應商資格要求:
1.須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合法的營業執照;
2.以往參加機場采購活動中提供虛假資質的,且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應談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3.提供“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承諾;
4.對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單位,不得參與本項目投標。
二、服務期限:清運雪期限自需要開始清運積雪的第一場至次年雪情結束。
三、采購預算:
按單次車輛使用臺班計算。
四、付款方式:
本次采購不支付預付款。每次雪情動用上述所需車輛,按照山東省機場管理集團煙臺國際機場清運雪車輛租賃申報表進行逐項如實登記,待次年雪情結束,甲乙雙方按照《山東省機場管理集團煙臺國際機場有限公司清運雪車輛租賃費用申報表 》,《山東省機場管理集團煙臺國際機場有限公司清運雪車輛維修費用申報表》, 統一匯總后,由乙方向甲方開具車輛租賃、維修、挖掘機物流服務裝卸費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結算。
五、競爭磋商文件的獲取:
1.獲取時間:2024 年 10 月 12 日 10 時 00 分起至 2024 年 10月 15 日 16 時 00 分。
2.獲取方式:通過陽光采購服務平臺(http://www.ygcgfw.com/)報名后,自行下載獲取。
六、競爭磋商文件答疑:
1.提出答疑的截止時間:2024 年 10月 16日 16 時 00 分,超過截止時間提出的答疑不予受理;
2.提出答疑的方式:供應商須以書面(加蓋公章)形式提出答疑,并電話通知采購人。
七、響應文件的遞交:
1. 遞交截止時間:2024 年 10 月 23日 10 時 00 分
2. 遞交方式:須將紙質文件遞交至煙臺機場空港二路 10 號公司辦公樓 519 室
八、磋商時間及地點
1. 磋商時間:2024 年 10 月 23日 10 時 00 分
2. 磋商地點:煙臺機場空港二路 10 號公司辦公樓 519 室
九、聯系方式:
1. 采購人:山東省機場管理集團煙臺國際機場有限公司
2. 聯系人:劉工
3. 聯系方式:0535-5139798
4. 電子郵箱:ytjclc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