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起航空燃油附加費再次下調。本次調整,較之以往調整幅度較大,800公里以上國內航線從110元下降至70元。詳情如下:
購票日期自2014年11月5日零時起的國內航線機票,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征收標準由原來的50元下調為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征收標準調整幅度較大,由原來的110元降至70元,下調了40元。
嬰兒免收燃油附加。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人民警察、兒童(含無成人陪伴兒童),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實行減半且個位尾數不足10元時按舍去尾數計收:即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2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30元。
目前,煙臺機場800公里以下的通航城市包括北京、天津、濟南、南京、沈陽、石家莊、大連等。大多數航線800公里以上的。新的燃油附加費標準,將給出行旅客帶來更多實惠。
注:燃油附加費的征收以原始購票日期為準,換開客票時,燃油附加費不退不補。使用國際客票銷售的兒童,按成人標準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