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機場集團公司第四屆職工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五樓會議室召開。大會審議通過了《煙臺國際機場集團有限公司集體合同》及附件和新修訂的《薪酬管理暫行規定》。集團公司黨委書記曾憲勝同志主持會議,修維東董事長和唐玉卿主席分別代表企業方和職工方在《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上簽字。
大會首先聽取了人力資源部所做的《煙臺國際機場集團有限公司集體合同履行及協商擬修改情況的報告》和機場集團公司《薪酬管理暫行規定(討論稿)》形成情況的報告,經過分組審議,主席團對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研究并給予回復。經表決,大會一致同意《煙臺國際機場集團有限公司集體合同》及附件和新修訂的《薪酬管理暫行規定》。
大會認為,自《集體合同》簽訂以來,機場集團公司和工會依據集體合同的原則和內容,認真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沒有發生勞動糾紛案件,三年來合同履約率100%。此次大會通過的《集體合同》以及附件,其產生的過程符合法定的程序,同時也兼顧了機場集團公司和職工雙方的利益,其對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保護和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機場集團公司又好又快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大會認為,機場集團公司新修訂的《薪酬管理暫行規定》在引入專家診斷分析、崗位價值評估的基礎上,廣泛征求意見、多次研究修改,充分體現了公平合理原則,盡可能地平衡了各層面的利益關系,進一步拓寬了干部職工的職業發展通道,有助于建立更加規范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有利于機場集團公司的長遠發展。會議號召,機場集團公司廣大職工要強化主人翁使命感和責任感,扎扎實實地干好本職工作,群策群力,拼搏奉獻,為推動機場集團公司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更大貢獻。(工會辦公室)
修維東董事長和唐玉卿主席簽訂《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